課程規劃

Curriculum planning

課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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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

  1. 本系學生至少應修滿 131 學分始得畢業(其中必修課程應修 94 學分,選修應修37學分)選修外系課程,最高可採認16)學分。
  2. 專業選修:英語教學組修滿14學分,商務組修滿14學分,並取得專業證照,則於畢業時發給本系之專業學分證明。
  3. 畢業前須修習同一種第二外語至少二學期,始得畢業。
  4. 「外語實務」每學期皆開放修課,並須於畢業前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或其他標準化測験之同等標準方能畢業。。
  5. 學生於畢業前需修習「通識教育講座」1學分課程。各系依序開課,開課學期不固定。
  6. ※分A、B班    *商務組必選修    #英語教學組必選修
  7. 大四上學期之「外語實習」依本系「外語實習課程辦法」實施。
  8. 通識選項課程: 人文學科(永久碼:01264):2門。 社會科學(永久碼:01265):2門。 自然與生命科學(永久碼: 01266):1門。 數理與應用科學(永久碼: 01267):1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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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碩士班

  1. 本系學生至少應修滿 35 學分始得畢業(其中必修應修 14 學分,選修應修 21 學分)
本系學生至少應修滿 35 學分始得畢業(其中必修 14 學分,選修 21 學分)選修外系課程最高可採認 6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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